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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完成营改增改革 范围扩大到全行业
2016-01-30 11:40:28

 2014年,财税部门打响了“营改增”扩围、煤炭资源税改革、成品油等消费税调整和落实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四大税制改革战役,用科学的税收制度,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

  “营改增”走进新时代

  “营改增之前我们确实比较担心,因为邮政业营业税税率只有3%,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1%。真没想到税负不增反降!”说起实施“营改增”的变化,山东省陵县邮政局财务科长黄琦满面春风。“我们进项较多,电费、汽油还有物流业务购进的消费品,取得的进项发票基本都允许抵扣,税负下降一半还多!”

  增值税最大特点就是“道道课征,税不重征”。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打通二、三产业抵扣链条,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税收措施。

  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思路,“营改增”在2013年实现地域行业“双扩围”的基础上稳中求进,选择与众多行业发展关系密切的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先试先行: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6月1日电信业实行“营改增”,以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致千里,为今后在业态更为复杂的行业推行“营改增”,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如今,“营改增”已从当初的“1+6”扩展到“3+7”,覆盖到全部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

  与缴纳营业税相比,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税负明显减轻,电信业一般纳税人税负有所上升,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普遍下降。业界将“营改增”效果概括为三句话:试点企业和非试点企业“双受益”,企业税负和办税事宜“双减负”,居民物流和消费成本“双降低”。

  目前,财税部门正积极研究在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实施“营改增”的办法措施,勇于直面难啃的“硬骨头”,坚决打好新的攻坚战。

  “营改增”有望于3月份扩至两大行业

  2015年将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关键年份,继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电信业先后完成“营改增”之后,预计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等行业将在2015年完成“营改增”。

  “房地产业、建筑业有望率先同时推行‘营改增’,最快将于今年3月份开启增值税时代,税率定于11%的可能性最大。”近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务管理系主任蔡昌在税收筹划与法律高峰论坛上表示。

  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贾康表示,大量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不断扩大发展,与“营改增”的推广有直接联系,“营改增”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将实现全覆盖。

  蔡昌表示,在税率设定上,建筑业的税率应该在11%的水平,实际税负相当于2.5%的原营业税税负,税负基本不会加重。房地产业的增值税税率如果设为17%,实际税负会加重,相当于7.5%的原营业税税负。根据现行的增值税税率档次来看,房地产业实施“营改增”采用11%的税率可能性较大。

  “营改增”试点以来,实施效果明显,不仅消除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下游企业税负,同时拉动对服务业的需求,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实现了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目的。江苏太仓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营改增”涉及共享税、地方税两大税种,将对地方财政收入、财政体制改革等各方面产生巨大影响。尽管在短期内,“营改增”不会影响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划分,但由于方案和税制存在矛盾,需要更加全面的解决方案以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收支划分,从根本上解决分税制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蔡昌认为,每一次税收制度的调整都是利益格局的调整。就房地产业而言,影响其税负增减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存量资产和土地成本能否计算进项税额纳入税款抵扣链条。土地税款抵扣政策会影响到建筑、房地产企业的税负,最终影响到“营改增”之后的利益格局。

  另外,资深税务咨询专家徐德晞表示,按照规划,最快在“十二五”结束前完成“营改增”所有项目。“营改增”在各试点带来巨大机会的同时,也使得企业的财务战略面临挑战。企业要加强会计核算,严谨地进行财务报表填写,更好地应对市场经济挑战。(会计网)